报考时间及地点
A、初试设九个考点,具体安排如下(部分时间更新中):
序号 |
初试考点 |
报名时间 |
初试时间 |
领取复试
准考证时间 |
考生范围 |
1 |
华中师范大学 |
12月20日—2月20日
网上登记报名;
3月7日开始现场确认 |
音乐学专业
3月8—10日 |
3月11日下午 |
湖北、广西
广东、海南 |
音乐表演
2月9—10日 |
2 |
湖南师范大学 |
2月23-24日 |
2月24-25日 |
2月26日上午 |
湖南、广西广东、海南 |
3 |
郑州铁六中 |
2月22-23日 |
2月25-26日 |
2月27日上午 |
河南 |
4 |
江西师范大学 |
2月25-26日 |
2月26-27日 |
2月28日上午 |
江西 |
5 |
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|
1月下旬 |
1月下旬 |
1月下旬 |
安徽 |
6 |
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|
2月22-23日 |
2月25-26日 |
2月27日上午 |
河北 |
7 |
山东济南 |
2月25-26日 |
2月26-27日 |
2月28日上午 |
山东 |
8 |
四川 |
参加四川省招办组织的音乐师范类考试,成绩合格者,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 |
四川 |
9 |
重庆 |
参加重庆西南大学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,成绩合格者,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 |
重庆 |
备注:
①初试1至7考点考生的复试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,考生按复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;
②
凡在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均须登录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,考生凭网上报名号于3月7—9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,凡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,视报考信息无效。
B、华中师范大学复试具体安排如下:
复试考点 |
专业 |
考点范围 |
专业复试时间 |
乐理、练耳 |
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|
音乐学
专业 |
河南
河北 |
3月11日上午 |
3月12日
晚7:00 |
江西
安徽 |
3月11日下午 |
湖南
山东 |
3月12日上午 |
湖北 |
3月12日下午—3月14日 |
3月13日
晚7:00
(兼报考生只参加一次) |
音乐表演专业
(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舞蹈方向) |
3月13日—3月14日 |
备注:
①广东、广西、海南考生按照初试考点省份规定时间参加复试;
②湖北省兼报考生请以音乐学准考证参加乐理、练耳笔试;
③复试兼报的考生,乐理、练耳、视唱科目只需考一次,此成绩同时适用于兼报科目;
④如部分考生复试与所在省联考时间冲突,考生可凭相关证明与我校招办沟通,经招办同意,可在3月11日-3月13日规定时段参加我校复试,具体以复试准考证公布为准,其中乐理、练耳考试可选择3月12日或13日晚参加,逾期不候。
6、考试时除钢琴外,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;需租用乐器或钢琴练习房者请事先与考点联系,费用自理。联系电话:027-67867061转801
7、声乐、钢琴、器乐初、复试中,考生一律背谱演唱(演奏)。
8、考试时由考点统一安排钢琴伴奏,收费标准为初试每首10元,复试每首20元,考生提供曲谱原则上须为正谱。原则上不允许自带伴奏或伴奏带,如有特殊原因需自带伴奏,须事先向考点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。